学习宪法(九)| 受教育权的内容是什么?

2018/5/23 16:25:47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普法课堂

问:受教育权的内容是什么?

答:

(1)学习的权利,以适龄儿童为主体的权利主体,享有接受教育并通过学习在智力和品德等方面得到发展的权利。


(2)义务教育的无偿化,以确保义务教育的可行性。


(3)教育机会均等,任何权利主体均不得在教育上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拓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并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为了充分保障公民享有这一权利,建国以来,我国建立了一套适合我国国情的教育制度,包括:

  

1)学龄前教育;

2)全日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

3)职工教育;

4)特种教育;

5)电视广播、函授教育等。此外,还实行高等学校的自学考试办法,从而使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又获得进一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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