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务中心庄严肃穆,延边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此召开。在代表们经久不息的掌声中,《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票通过,一部凝聚历史传承与时代使命的地方性法规就此诞生。
作为民族工作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规,《条例》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为新时代延边深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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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