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内容之一,诚信更是我们炎黄子孙必须履行的行为准则。最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就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做出明确规定。中央文明委还在近期专门印发了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颁发了相关意见。
要推荐诚信建设制度化,可以说是对诚信有效管理的基础和根本。因为没有制度的管理,诚信的保障就相对难于完全兑现,诚信的正常实施有时候也会遇到瓶颈,要想在全社会倡导诚信、实现诚信的效益就会受到影响。因此,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是尤为必需的、无条件的和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因为离开制度化来约束管理诚信,时间长了在诚信上还会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推荐诚信建设制度化,笔者觉得首先我们要做到的是引导,在每项制度建立之初,都会给管理者和受管理的人带来不习惯,这点关键还是要要靠引导,我们要将诚信的意义和作用对大众进行教育,形成一种全民以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社会氛围。更要将制定的诚信制度结合相应的案例、典故认真细化,去引导大家,帮助大家自觉履行诚信的规章制度。久而久之,诚信制度化建设才会在大家的心中生根开花结果。在制度化的保障下,诚实才会真正成为是社会力量的一种象征,它不仅显示着我们国家民族乃至个人的高度自重和一诺千金的尊严,更是维护社会文明发展和国家兴旺发达的基本条件。
莎士比亚说过:“失去了诚信,就等同于敌人毁灭了自己。”这其实就是告诫我们诚信的严肃和神圣。同样诚信建设制度化必须具备严肃性。对社会上那些危险诚信的人和事,我们在处理上一定要按照制度中条例来,千万不能随心所欲、厚此薄彼,赏罚不分,这样下去,制度执行才会得到大公的认可,才会形成人人敬畏诚信的良好氛围。长此以往,诚信就是我们头顶明亮的道德星空,如果谁违反了它,我们不但要受到相应的惩罚,严重的会让我们头顶我光,脚下无路。遵守诚信不会因为时间、地位的不同,而朝令夕改,一切应该以诚信的客观事实说话,做到公正严肃、公平合理的处理那些在诚信中出现的问题。这同样是维护诚信制度化有效性和长效性的必然保障。(来源:包头文明网 张瑾)